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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需惩治 法律援助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1-02-07 19:30:31    来源:西部基层在线 编辑:吴建勇    浏览量:   作者:何云龙

        本网讯,2021年春节悄然临近,许许多多的家庭正在热热闹闹的准备着牛年的到来,可是由于疫情的影响,过去一段时间很多社区实行了半封闭式管理,一些家庭也大大减少了外出,久而久之家庭琐事和孩子教育等问题容易导致家庭矛盾和纠纷,甚至产生家庭暴力。
        近日,一名带着孩子,手里拿着大包小包的妇女,来到了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用带着方言的口音急切的请求需要法律援助。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询问了解到,她不是本地人,从外省远嫁到南充市顺庆区,在刚生完第一个孩子不久,老公便对她进行了家暴,当时报了警,但由于对孩子的未来考虑,就没有离婚。其后,丈夫的其他恶习也逐渐显露出来,赌博、对孩子不管不顾等。现在又怀有两个月身孕,丈夫还对其使用了家暴,并加以威胁,身心俱疲的她只有到派出所寻求庇护。鉴于这种情况,中心工作人员指导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中心主任亲自接待了她,对其现在身体受伤的状况、南充居住的问题、孩子吃饭的问题等进行关切慰问。
 
 
   

     在了解到现在南充无依无靠,住的便宜的旅店,孩子吃饭很不方便,现在急切的愿望就是能找一个离婚诉讼的律师帮助她解除婚姻关系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后,中心主任立刻从法律援助的律师中,挑选在婚姻、家庭暴力、财产等方面擅长的律师对其进行援助。在律师到来后,中心主任交待注意事项及程序,要求一定要做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律师当即与当事人交换电话号码并了解详情,并起草了相关法律文书,此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制度宣传活动,弘扬法律援助精神,围绕保障妇女权益保障及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向群众赠送《民法典》、《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材料,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特殊作用。
                          
南充市顺庆区司法局(何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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