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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被执行人半夜现身?执行法官:凌晨三点也要拘传你!

发布时间:2021-04-10 09:50:43    来源:西部基层在线 编辑:吴建勇    浏览量:   作者:

     “你好,你院要求我局协助查控的程某已被x派出所控制,请速派员办理移交手续”。4月4日晚10点49分,顺庆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一来自派出所的电话。
被执行人突然现身,执行法官当即放弃休息时间,将其拘传至法院,并在第二天凌晨3点成功促成其与债权人就履行债务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4年,家住南充的程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陈女士借款100万元,其后却未按期偿还。陈女士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其还本付息。因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陈女士遂于今年向顺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试图通知被执行人程某履行债务,但因其下落不明未能成功,遂与公安机关联系,请公安协助查找其下落。2021年4月4日清明节晚,派出所打来电话通知执行法官,程某已经现身并已被成功控制。执行法官遂立即驱车赶赴派出所,将程某拘传至法院。经过耐心地释法析理,说明逃避执行的厉害关系,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的严厉法律后果,程某当场同意与陈女士和解,承诺分期付清借款本息。此时,已经凌晨3点……
近年来,顺庆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与公安等部门加强合作,已成功控制、拘传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下一步,顺庆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攻坚力度,以执行工作新成效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试金石,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不断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 
 
 
      想说的话:
      编这条稿子,小编嘴里不自觉哼出了一首歌:“我要找到你,不管南北东西”“我要找到你,别问什么原因,第一眼就能认出你……”
      这大概就是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冥冥之中的缘分吧。躲躲闪闪、兜兜转转,最后还是被执行法官找到了!还是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何必呢?
      准备学习“程某”的被执行人们,不妨先想一想以下画面:整日战战兢兢、东躲西藏逃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后上了“失信黑名单”,被“限制高        消费”……自己丢脸不说,甚至可能影响子女就业,代价小吗?更“可气”的是,最后你会发现,你的这些招数都没用,最后还得还钱!
      无数事实告诉我们,和执行法官躲猫猫、捉迷藏?其实都是自作聪明、白费心机。
      所以,一开始就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难道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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