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欠款58000元,将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不久前,张某到新建司法所求助,称刘某借钱逾期未还,并出具借条为证。司法所在了解情况后,一边安抚张某情绪,一边主动联系刘某,劝导其积极前来化解矛盾。38月3日,新建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经济纠纷,为当事人日当天,司法所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组织人民调解。调解中,新建司法所所长罗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首先,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释了《民法典》有关规定,告知其行为不仅仅有违公序良俗,甚至违反法律,可能被纳入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名单;然后,要求双方换位思考,刘某要设身处地考虑自己的行为给对方带来的伤害,张某也理解对方暂时存在的困难。在调解桌前,刘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诚恳向张某道歉,张某也欣然接受道歉,并主动放弃借款中约定的利息。至此,在司法所的积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一场纠纷消弭于无形。
顺庆司法局积极传承“枫桥经验”,大力推进“枫桥司法所”建设,致力于打造“顺枫”品牌,坚持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实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的目标,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营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