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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土溪镇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发布时间:2023-04-28 09:05:30    来源:渠县土溪镇 编辑:吴建勇    浏览量:   作者:王浩宇

      2023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的第三年,也是“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近日,土溪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各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方位梳理未保工作堵点难点,不断延伸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触角,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未保工作镇、村、组三级领导职责,专门成立未保工作领导小组,以书记、镇长为双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班子成员、派出所、司法所、驻村干部和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统筹推进未保工作;修订完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通过党委会、干部职工大会、支部会、未保专题会等强化工作协调,推行干部群结合,齐抓共管共教,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和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

  二、强化协调联动发力。镇社会事务办牵总,积极协同帮扶单位、妇联、团委、综治办、司法所、辖区学校等单位,全力落实牵手行动,形成保护合力;积极发动村社干部,链接辖区派出所民警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走访活动,动员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关爱帮扶;精准排查困境儿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上报材料,妥善解决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三、提质优化成长环境。各村(社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逐一建立台账,签订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家庭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做到“应救尽救、不漏一人”;大力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社区、进校园、进集市,向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发放宣传手册、入户讲解等,不断提高其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对未成年人家庭回访教育,传授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引导父母和孩子共同成长,营造和谐、温馨、健康、有爱的成长环境,促进家庭和谐。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发展。下一步,土溪镇将不断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新方法,扎实开展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将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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